个人档案对毕业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在校期间,个人档案被称为学生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以及其他学习材料。此外,还包括入党志愿书、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学校将学生档案转交给就业单位,并在学生档案的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形成人事档案。
个人档案不仅在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时起到重要作用,而且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在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以及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方面,个人档案都是必不可少的。
一般情况下,个人档案会保存在学校、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拆开查验并审核密封档案。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或个人是不允许随意拆封档案的。
如果个人档案被私自拆开了,如何进行补救呢?档案转递是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的,单位需要出具调档函。即使是个人的档案,也不能个人持有,更不能私自拆开档案袋上的封条。如果不小心拆掉了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新贴封条并盖章。
然而,对已经拆开的档案袋进行重新处理并不容易,因为需要核查档案是否有被更换材料或丢失文件。如果个人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核档案,确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和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审核发现被拆封的档案里有材料丢失,就需要找到具备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就需要相关单位提供补充出具的证明文件,然后进行审核、密封和盖章。
毕业后,个人档案的去向是很重要的问题。根据2046年的相关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但之前已有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留,缺失的则无需补办。
高校需要及时将重要材料如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归入学生档案,并按规定有序转递。对于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应转交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对于就业到非公单位、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应转交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交至就业创业地时还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对于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将档案转交至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个人档案是严禁自己携带转递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违规将档案交给个人携带的情况。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应该立即联系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如实说明情况,并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归档,保护好个人档案的安全。
更多关于云南中考志愿填报正在进行当中,相关资讯,请关注【高职大专网(www.gaozhidazhuan.com)】或者可以咨询招生老师:1738712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