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属于综合性评价。个人档案在学校时称为学生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入党志愿书等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学校将学生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就业单位在学生档案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形成人事档案。个人档案不仅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还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
个人档案对毕业生非常重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或办理退休等,都需要个人档案的支持。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学校、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将档案拆开查验以及将档案审核密封。
如果个人档案被私拆,需要进行相应的补救措施。档案转递是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的,且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即使是自己的档案,个人也不允许私自拆开。如果不小心拆掉了档案袋上的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贴封条并盖章。但是重新盖章并不容易,因为需要核查档案里的内容是否更换、文件是否缺失。如果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涂改,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则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审核、密封、盖章。
毕业后,档案的去向也是需要关注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和管理,而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按规定有序转递。对于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对于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将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于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部分地方和学校存在违规将档案交给个人自行携带的情况。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如实说明情况,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归档,以保护个人档案的安全。
总之,个人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还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如果档案被私拆,需要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在毕业后,个人档案的去向也需要关注。遵守规定、合理管理和保护个人档案,可以有效地维护个人权益并顺利进行各种事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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