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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5年中职对口招生政策公布

四川省2025年中职对口招生政策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

为做好四川省今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生计划

对口招生的本科和专科招生计划统一纳入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将通过我省《招生考试报2025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对口类)》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建档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中师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

(二)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和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2号)执行。

报考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和汽车类11个专业类别的考生,在完成普通高考报名后,还须按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16号)规定的办法,参加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

(三)考生档案组建

考生档案组建工作参照《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应届考生还须提交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籍表、在校期间奖惩情况证明等材料。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工作按《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考试与评卷

对口招生实行全省统考,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和要求按《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职业技能考试)两部分,总分为750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满分均为150分,英语科满分为100分;所有专业类别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考试科目考试。

专业综合科目(职业技能考试)满分为350分。报考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医药类、护理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教育类5个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报考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和汽车类11个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组考院校组织的全省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考文化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

(二)考试范围

文化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以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课程标准(2020年版)为依据〔其中语文学科默写篇目依据《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大纲·语文(2014版)》〕,专业综合科目(职业技能考试)的考试范围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3年版)执行。

(三)考试时间

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时间按省招考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16号)的规定执行。

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日和8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四)评卷

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各高校、中学和有关单位有义务按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参与评卷工作。有关学校和单位须严格落实评卷主体责任,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评卷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评卷过程安全有序、评卷结果客观准确。

职业技能考试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16号)要求开展评卷工作。

(五)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本人成绩单。考生还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

考试成绩发布后,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应于6月27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五、填报志愿

(一)填报时间

考生可同时填报对口本科和专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00.专科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逾期未完成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志愿填报资格。

(二)专业类别

对口招生专业按类别分为: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智能制造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旅游类、餐饮类、纺织服装类、医药类、护理类、交通技术与服务类、材料化工与资源环境类、教育类、汽车类。考生须严格按所属专业类别填报对应专业类别招生的学校及专业,不得跨类别填报。

(三)志愿设置

对口招生本科和专科志愿均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四)志愿填报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认真研读高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完成志愿填报并保存提交,因个人疏漏或失误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所填志愿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和办法

对口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分对口本科和对口专科两个批次进行。

省招考委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各专业类别的本科和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新生。对口招生本科和专科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完成招生体检且投档成绩达到相应类别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分专业类别将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的自然顺序依次检索,一旦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均为100%。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序规则依次为:专业综合(职业技能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高校负责确定已投档考生的录取资格及录取专业,并负责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高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生成考生电子录取名册,作为考生正式录取依据。录取结束后,高校通过四川省普通高考录取电子名册管理系统下载考生电子录取名册。

专业综合科目(职业技能考试)或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三)保送、免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保送至有关高校相应的高职或本科专业。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27日前向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所有申请保送及免试的考生都须自行申报,拟享受保送和免试的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

七、文化艺术类对口招生

报考文化艺术类对口本科和专科的考生,其专业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办法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新生入学等事项

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严格按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的待遇、毕业和就业等,均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有关政策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强化责任担当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因疏于管理而造成问题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强化考试招生诚信教育,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违纪舞弊行为。要加强志愿填报诚信教育,引导考生理性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其升学意愿的真实表达,是投档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须对所填报志愿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优化志愿填报

各地各校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渠道,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同时,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信息被篡改。

(四)精心服务考生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统筹领导,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为考生营造舒适温馨的考试环境;要按照相关规定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要畅通举报和咨询服务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十、本规定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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