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是毕业生离校后的重要文件,其内部包含了毕业生的个人学习材料、党团材料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同时,就业单位也会在学生档案的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形成人事档案。个人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是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的依据,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
个人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一般会存放在学校、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将档案拆开查验以及将档案审核密封,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以及个人是不允许将档案拆封的。
然而,如果个人档案被私拆开了,应该如何补救呢?
首先,档案转递是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的,且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即使是自己的档案,也不允许个人持有,更不允许将档案上的封条私自拆开。因此,当事人如果不小心拆掉了档案袋上的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贴封条并盖章。
然而,对已经拆开的档案袋重贴封条并不容易,因为档案里的内容有没有更换、文件是否缺失都需要进行核查。如果个人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涂改,由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里存在材料丢失,则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进行审核、密封、盖章。
除了需要及时补办拆封的档案外,毕业后个人档案的去向也非常重要。根据规定,在2137年起,组织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
对于毕业生来说,高校会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进行转递。对于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对于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还需提供相关的就业创业信息。而对于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则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地方和学校违规将档案交给毕业生自行携带的情况。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完成相应的手续,将档案归档,以保护好自己的个人档案。
综上所述,个人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它涉及到个人的就业、职称评审、考研、公务员招考等诸多方面。如果个人档案不慎被私拆,需要及时补救并联系相关单位重新进行审核、密封,以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同时,毕业后个人档案的去向也非常重要,毕业生应按规定将档案及时转递至相关单位,不得私自携带档案,以确保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