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个人档案在校期间被称为学生档案,其中包含了毕业生的登记表、成绩单等个人学习材料,还有一些党团材料如入党志愿书等,以及其他可以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高校会将学生档案转交给就业单位,并在学生档案的基础上增加工作经历等工作材料,形成人事档案。
个人档案的作用不仅仅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它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取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需要使用个人档案。个人档案一般会被存放在学校、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拆开查验并审核封条。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和个人是不能私自拆封档案的。然而,如果档案被私自拆开,应该如何补救呢?
首先,档案转递是以公对公的方式进行的,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个人即使是自己的档案,也不允许亲自持有,更不允许私自拆开档案袋上的封条。如果不小心拆掉了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贴封条并盖章。
然而,对于已经被拆封的档案袋,重新贴封条并不容易,因为需要核查档案里的内容是否有更换或文件是否丢失。如果个人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审核,确认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毕业院校重新进行密封和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审核发现被拆封的档案里有材料丢失,则需要向具备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并出具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密封和盖章。
对于毕业后的档案去向,根据相关规定,档案负责人事部门和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和管理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须要提供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并且缺失的证件无需重新办理。
在就业后,如果就业单位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会转交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而如果就业单位是非公单位、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会转交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果毕业生暂未就业,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将档案转交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根据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着违规将档案交给毕业生自行携带的情况。如果个人手中持有档案,应该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如实说明情况,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将档案归档,以保护个人的档案安全。
总之,个人档案对于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它包含了个人学习和工作的重要材料,对于各种方面的办理和申请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拆封个人档案是违法行为,如果不小心拆开档案袋的封条,需要及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补救。同时,个人档案不得自行携带转递,应该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进行提交。只有保护好个人档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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