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的文件。在校期间,个人档案被称为学生档案,包含了毕业生的登记表、成绩单以及其他个人学习材料,如入党志愿书等党团材料。此外,个人档案还包括一些可供参考的材料。毕业后,学校将学生档案转交给就业单位,就业单位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就业经历等工作材料,形成人事档案。
个人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首先,个人档案在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时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单位会通过查阅档案来了解毕业生的学习情况、成绩水平以及参与的社团活动等。其次,个人档案还是维护个人权益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取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需要用到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一般存放在学校、人才市场或工作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档案属于机密文件,只有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才能查阅、审核并密封档案。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以及个人是不允许拆封档案的。
然而,偶尔会发生一些档案被私拆的情况。如果不小心拆掉了档案袋上的封条,需要到相关单位去重新贴封条并盖章。这个过程并不容易,因为如果档案中的内容发生更换或文件有缺失,则需要进行核查。如果个人档案是由毕业院校拿出的,那么就需要联系原毕业院校重新审核档案,确认档案材料真实无涂改,并由原毕业院校重新密封、盖章,使档案重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审查发现被拆封档案中的材料丢失,需要找出具材料的相关单位补办。如果无法补齐原件,则需要相关单位补充出具证明,然后审核、密封、盖章。
毕业后的个人档案的去向也很重要。根据规定,在审核和管理人事档案时,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因此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则无需补办。高校应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并按规定有序转交。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个人档案会转交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而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个人档案会转交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交至就业创业地的情况下,还需提供相关的就业创业信息。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将档案转交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个人档案是严禁个人自行携带和转递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和学校存在将档案交给个人自行携带的违规做法。个人如果手持档案,应第一时间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如实说明情况,或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并及时归档,以维护好个人档案的安全性。
总之,个人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它不仅是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一旦档案被私自拆开,需要通过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补救。同时,个人应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将档案私自携带,以保护好个人档案的安全性。毕业生应该重视和保护个人档案,以确保自身权益的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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